10月11日,記者從四川省脫貧攻堅辦獲悉,《四川省2019年貧困退出驗收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根據安排,對貧困戶、貧困村驗收全部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對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要在12月底前完成。
建立貧困退出機制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大改革,是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的重要內容。據了解,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均有相應的驗收程序。
貧困戶方面,首先由村兩委組織民主評議后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經過對標逐項驗收,達到穩定脫貧條件的,驗收組負責人和貧困戶簽字確認。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后,由鄉鎮報縣政府批準退出并公告。
貧困村方面,擬退出貧困村村兩委提出申請,經過對標逐項驗收,達到退出條件的,驗收組和貧困村負責同志簽字確認。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政府報市政府批準退出并公告。
貧困縣方面,由縣級政府提出退出申請,先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初審,省脫貧攻堅辦審核,符合退出驗收條件的,省里組織專項評估檢查,并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縣,報請省政府批準退出并公告。
驗收標準有哪些?四川省脫貧攻堅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貧困戶以“一超六有”為主要評價指標,“一超”指的是貧困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六有”指的是義務教育有保障、基本醫療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應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貧困村退出以“一低五有”為主要評價指標,“一低”是指貧困村退出當年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五有”指的是有集體經濟、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絡。
貧困縣退出以“一低三有”為主要評價指標,“一低”是指貧困縣退出當年綜合貧困發生率降至3%一下,“三有”指的是鄉鄉有標準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
四川省脫貧攻堅辦要求,各地要加強驗收工作力量組織,抽調能力強、作風正、業務熟的精兵強將參加驗收工作;嚴格執行退出標準和程序,堅決杜絕驗收標準隨意拔高或降低、驗收程序弄虛作假或違規操作等行為;堅持“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確保驗收過程和結果有記錄、可追溯、經得起檢驗。(記者?侯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