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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關于下達2012年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的通知

    欄目:公告通知 發布時間:2018-02-04
      省局負責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的組織實施工作。
    川畜食函〔2012〕54號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局(委),省獸藥監察所:
      為加強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保證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依據《獸藥管理條例》規定和《農業部關于下達2012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的通知》(農醫發〔2012〕5號)精神,現下達《四川省2012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省局負責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的組織實施工作。對全省9個標準化養殖場和8個小型養殖場進行生物樣品采集、分離、鑒定并測定其耐藥性(MIC)。細菌監測種類包括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分離鑒定細菌不少于500株,其中大腸桿菌不少于400株(雞場250株,豬場150株)、沙門氏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不少于100株。
    成都、瀘州、德陽、綿陽、遂寧、樂山、南充、眉山、資陽和廣元10個市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承擔采樣組織工作。省獸藥監察所負責指導各地的采樣工作,并承擔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樣品的分離純化、鑒定、MIC測定、數據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二、技術要求
      為保證動物源細菌耐藥性采樣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檢測結果具有科學性和公正性,采樣和檢測單位需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一)采樣、細菌分離和鑒定、耐藥性檢測和結果上報等工作要按照農業部《動物源細菌耐藥性檢測采樣、檢測技術要點》執行。
      (二)樣品應從養殖場、屠宰廠、孵化場抽取,其中規模化養殖場和小型養殖場應各占50%。
      (三)采樣單位應當同時做好養殖場用藥情況和飼料來源調查,認真填寫《采樣記錄表》(附件2)。一般情況下,每個養殖場填一份《采樣記錄表》,但對同一養殖場用藥情況不同的動物群,應分別填寫采樣表格。
      (四)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分離和鑒定按照農業部《動物源細菌分離和鑒定方法》或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執行。
      (五)耐藥性檢測藥敏板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統一提供,省獸藥監察所應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測,并填寫《耐藥性檢測結果統計表》(附件3)。
      (六)省獸藥監察所應將采樣信息和耐藥性檢測數據及時錄入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數據庫,進行統計分析。
      三、結果報送
      (一)監測結果實行網絡填報和紙質同步上報方式。其中,網絡填報登陸中國獸藥信息網(www.ivdc.gov.cn),在中國獸藥數據庫下選擇耐藥性監測數據庫,輸入本單位用戶名和密碼,打開后直接輸入檢測結果上報。
      (二)省獸藥監察所應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將監測結果上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
    各地要高度重視《監測計劃》的組織落實,相關市(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對承擔采樣、檢測的單位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本計劃的組織落實。
      附件:1.2012年四川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
         2.采樣記錄表
         3.耐藥性檢測結果統計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