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農函〔2022〕213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2年畜牧業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2〕188號)和《四川省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汛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地災指辦函〔2022〕4號)要求,為做好2022年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災害防范工作
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重要論述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防范勝于救災”理念,逐項對照《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指出的問題和教訓,深入查漏補缺,補齊短板弱項,吸取2020年四川“8.11”特大暴雨災害應對經驗,抓早抓實防災減災各項準備工作,切實擔負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政治責任。要加強與氣象、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對畜牧業生產的影響,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細化預防及應對措施,盡量減輕極端天氣和地質災害對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供應的不利影響。
二、加強防災減災指導服務
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向養殖場戶通報災害天氣信息,結合“防災減災日”活動,加大防災減災、救災避險知識的普及,增強養殖場戶的防災減災意識,積極組織養殖場戶開展防災準備工作,指導養殖場戶提前做好飼料調運和儲備,確保極端天氣期間牲畜飼料供給,加強畜禽舍欄、棚圈檢查修繕,疏通排水管道溝渠,防止場區積水,確保飼料和飲水衛生,防止畜禽中毒。
三、加強動物疫病防控
各地要結合“大消毒、大培訓、大宣傳”行動,全面落實消毒措施,及時補充應急儲備的消毒藥品器械等物資,突出抓好畜禽圈舍、屠宰場點、病死畜禽中轉場所、無害化處理場、病死畜禽集中掩埋點、畜禽交易市場等重點場所的消毒工作,嚴防動物疫情傳播。要加強對布魯氏菌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的監測。要結合春防檢查評估結果,對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或較低的畜禽場群及時開展補免。
四、強化災害應急響應和災情上報
災害天氣發生時期,要密切跟蹤災害天氣過程,加強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一旦出現災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到受災地區現場核實受災情況,指導養殖場戶做好防災減災和災后重建工作。要根據受災情況采取科學方法合理測算損失,防止夸大損失或評估不足,第一時間通過“畜牧業災情上報系統”(xmy.agri.cn)報送有關信息并及時向我廳報送畜牧業災情及損失情況。
五、開展防災減災應急演練和培訓
各地要統籌資源條件和疫情防控要求,適時組織汛期防災救災應急演練。為提高演練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演練等結合起來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認真分析和針對性解決演練中暴露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提升實戰能力。加強對基層畜牧獸醫工作人員的防災減災知識培訓,夯實基層識災防災水平和避險能力。
六、用好防災救災資金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中央財政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預算的通知》(川財農〔2022〕6號)要求,用好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有調運和儲備越冬飼草料任務的縣(市、區)在11月前要及時將資金按至少60元/噸的標準撥付給調運和儲備飼草料的經營主體和農牧戶,要摸查核實轄區內企業、養殖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和農牧戶的越冬飼草料調運和儲備情況,確保完成調運和儲備越冬飼草料的績效目標,并對享受資金補貼的對象進行公開公示。
七、做好防災減災檢查工作
各地要因地制宜、靈活組織檢查各縣(市、區)防災減災責任落實、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措施演練和動物防疫物資準備情況,各轄區畜禽規模養殖場戶防災減災物資準備情況,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要突出防汛抗洪重大風險排查,找準存在的短板和突出問題,認真梳理,建立臺賬,研究對策,限期整改,并于4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我廳。
聯系人:廳畜牧獸醫局?伍文丹
聯系方式:(028)85570892、19828530160
郵箱:1902596051@qq.com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4月7日